公告自即日起終止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以下簡稱紡拓會)辦理紡織品出口配額管理業務。
20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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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08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及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申請「舉辦或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之業務補助。
公告增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為辦理我輸往墨西哥紡品、成衣、鞋類特定格式原產地證明書簽發之受委託單位,並自本(94)年4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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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本(八十九)年十月四日起輸往巴西CCC六00二.一0.九0.00—五「其他紡織材料製其他針織品或鉤針織品,寬度不超過三十公分,且含彈性紗或橡膠線重量在五%及以上者」等八項貨品,應向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以下簡稱紡拓會) 辦理出口簽證及申請核發輸出配額文件
公告自本(九十三)年五月一日(以出口貨物裝船或裝機之日期為準)起,我輸往捷克、愛沙尼亞、塞浦路斯、立陶宛、拉脫維亞、匈牙利、馬爾他、波蘭、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等十國之設限紡織品,均須依輸歐盟規定,向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以下簡稱紡拓會)辦妥簽證手續後,始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