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輸往墨西哥紡品、成衣及鞋類等三類產品之墨國特定格式原產地證明書,自98年1月15日起停止適用,自該日起,輸往墨國之產品,不分產品類別,出口人依出口需要向簽發單位改申辦一般性之原產地證明書。

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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