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增列CCC4403.11.00.20-8「紅檜(Chamaecyparis formosensis)、臺灣扁柏(Chamaecyparis obtusa var.formosana)、臺灣肖楠(Calocedrus macrolepis var.formosana)原木,不論是否去皮、去邊材或粗鋸角材,經油漆、染色劑、木焦油或其他防腐劑處理者」等14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代號「441」及「456」;另出口該等貨品免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逕依上述規定辦理,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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