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並自即日實施。
2023/12/27
0
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公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111年1月15日起實施。
公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
公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111年1月15日起實施。
公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並自即日實施。
公告自111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臺灣)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之我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
公告輸往薩爾瓦多共和國之我國貨品,自112年5月15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之我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
公告輸往宏都拉斯共和國之我國貨品,自112年12月6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之我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
公告我國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之我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97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告「中華民國(台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之我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其中我國與薩爾瓦多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自本(97)年3月1日起實施。
公告我輸往墨西哥貨品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簽發單位,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配合「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其中我國與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公告委託辦理優惠性原產地證明書之簽發機關與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本(97)年7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