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 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及CCC 7213.10.00.00-7「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含壓痕、加肋形、溝槽形或其他軋製過程時變形者」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詳如附件)。
20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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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 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及CCC 7213.10.00.00-7「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含壓痕、加肋形、溝槽形或其他軋製過程時變形者」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詳如附件)。
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23項廢鋼、小鋼胚及鋼筋相關貨品之輸出規定。
公告自本(97)年9月5日起至本年12月4日止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及CCC7213.10.00.00-7「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含壓痕、加肋形、溝槽形或其他軋製過程時變形者」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0902.10.00.00-7「綠茶(未發酵),每包不超過3公斤」等8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447」內容(詳如附件)。
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8419.89.60.00-0「生產半導體用化學蒸著沈積器具」等21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488」內容。
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0803.00.00.10-7「鮮香蕉,包括芭蕉」1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446」(出口目的國為日本者,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同意文件;惟重量在13公斤以下且以樣品方式(例如標示SAMPLE OF NO COMMERCIAL VALUE)出口至日本者,免檢附該同意文件)。
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0902.10.00.00-7「綠茶(未發酵),每包不超過3公斤」等8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447」(詳如附件)。
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0902.10.00.00-7「綠茶(未發酵),每包不超過3公斤」(詳附件)等8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447」(即:出口目的國為日本者,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文件)。
公告自本(97)年9月5日起至本年12月4日止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及CCC7213.10.00.00-7「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含壓痕、加肋形、溝槽形或其他軋製過程時變形者」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預告CCC1209.99.00.40-1「馬拉巴栗果實」1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441」(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文件)。
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8486.10.00.11-2「半導體晶圓加工用旋轉乾燥機」等19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488」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