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1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列CCC2530.90.99.20-4「未加工土壤(如沼澤土、泥灰土、沖積土)」及CCC3824.90.99.70-6「加工土壤(以土壤為基料,加熱處理未達攝氏800度者)」等2項貨品號列及輸入規定代號「B01」(詳修訂項目表,如附件)。

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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