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自109年2月24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CCC6307. 90.50.10-6「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0-4「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111」,並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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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自109年3月13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自109年3月13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自109年3月13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自109年5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為「111」。
公告自109年1月24日起至109年2月23日止CCC6307.90.50.10-6「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0-4「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並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
公告自109年3月12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CCC6307.90.50.10-6「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0-4「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屬「梭織或針織布製且不含濾片之口罩」准予輸出。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刪除輸出規定代號為「11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一日生效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公告CCC9025.19.90.10-1「體溫計」1項貨品自109年3月4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公告CCC9025.19.90.10-1「體溫計」1項貨品自109年3月4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
公告自109年4月9日起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等2項貨品,合計數量在30片(含)以下且屬提供在國外親屬使用者,准予輸出。
公告自即日起變更「限制輸出貨品、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彙總表」中CCC3824.90.99.21-6「催淚瓦斯」等19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551」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