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頃於聯邦憲報頒布2021年緊急狀態(傳染病預防和控制)(修正)法令,違反行動管制令條例之個人可被判罰款1萬馬幣(約合2,475萬美元),企業則可被判罰款5萬馬幣(約合1萬2,376萬美元),生效日期為本(2021)年3月11日。
馬國政府前曾多次提及將提高違反行管令的刑罰,尤其是提高罰款上限。目前,違反行管令的罰鍰為1,000馬幣(約合247.5萬美元)。
另一方面,馬國國防部高級部長依斯邁沙比里(Ismail Sabri)指出,從3月5日起,會議、獎勵、研討會、展覽(MICE)活動可以在行管令地區舉行面對面的會議。相關活動的出席者人數須是場地可容納人數的25%,或最多只能250人,視何者為少,同時須保持距離及遵守標準作業程序(SOP)。
根提馬國旅遊及文化部之統計數據顯示,去(2020)年會議、獎勵、研討會、展覽的營收僅22.5億馬幣(約合5.57億美元),較2019年減少75.68%,逾5,000名員工失業。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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