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1年4月2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公布,本(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應印度鋼鐵協會(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申請,對原產於或進口自大陸、日本、韓國和烏克蘭的鐵、非合金鋼或其他合金鋼冷軋板材(Cold Rolled /Cold Reduced Flat Steel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 of all widths and thickness, not clad, plated orcoated)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該案涉及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7209、7211、7225和7226項下產品。該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4月1日至去(2020)年9月30日(18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及2019年4月1日至去年9月30日。此次調查產品不包括不銹鋼、高速鋼、晶粒取向矽鋼和非晶粒取向矽鋼。
2016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應印度企業Essar Steel India Limited、Steel Authority of India Limited、JSW Steel Limited和JSW Steel Coated Products Limited的聯合申請,對原產於或進口自大陸、日本、韓國和烏克蘭的鐵、非合金鋼或其他合金鋼冷軋板材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6年8月17日,印度對原產於或進口自大陸、日本、韓國和烏克蘭涉案產品徵收臨時反傾銷稅。2017年4月10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進口商品報關價(landed value,前提是低於最低限價)與最低限價的差額部分,上述國家的最低限價均為576美元/公噸。2017年5月12日,印度正式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有效期至本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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