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日期:1995年1月1日。
成立目的:確保進出口貿易順利流通,減少經商的不確定性。
會員數:164,占全球貿易額98%。
功能:為最重要的全球性貿易組織,透過談判制定貿易規則,並監督會員對規則之執行,使國際貿易有秩序可循。
特色:
-以「不歧視」為基本原則:會員對進口產品或服務應一視同仁,不可因為來源地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依共識決策:WTO決策須全體會員同意,即所謂共識決(consensus),極少數情況可用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爭端解決機制具拘束力:會員之間如有貿易爭端,WTO有解決機制,是會員維護自身合法貿易權益的重要管道。WTO所做的裁決,會員必須遵守。
我國與WTO的關係:我國於1990年1月1日提出入會申請,歷經11次入會談判,於2002年1月1日正式加入WTO,是WTO第144個正式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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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WTO入口網
網站: WTO網站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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