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發布每日自美國進口牛肉品目之數量,及牛雜碎之簽證資料

2009-11-10 資訊室
為利民眾瞭解我國自美國進口牛肉及其產品之相關資訊,自100年1月1日起起財政部關稅總局將發布每週自美國進口牛肉產品品目及數量,本局亦將於接獲上述資料(進口通關及進口簽證資料) 於網站(http://www.trade.gov.tw/)同步更新。 有關外界最憂心之美國牛絞肉及牛雜碎,本部爰配合於98.11.2公告自美國進口牛絞肉及牛雜碎等貨品,應檢附美國農業部簽發之檢疫證明書、衛生證明書及輸台證明書等文件,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以確保其為美國農業部針對臺灣所執行未滿30個月牛齡認證品質系統評估制度下工廠所生產之產品。另由於99年1月29日生效之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修正條文明定,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10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輸入。針對禁止進口之內臟原已列有專屬號列者,本部已配合於99年1月26日經貿字第09901600580號公告自99年1月29日刪除輸入規定代號「113」;至原無列有專屬號列之部分牛內臟貨品(如胰臟、子宮),亦已於99年1月28日增列號列,並於99年1月29日經貿字第09904600683號公告取消輸入規定「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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