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3月20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0104602210號
附件:如文(附表1、附表2)
公告:自即日起開放大陸產製CCC6104.19.20.00-8「再生纖維製女用或女童用整套西裝,針織或鉤針織者」等15項貨品准許輸入,修改CCC8516.21.00.00-6「儲熱式電暖器」項下,已開放准許進口「油熱式電暖器110V/1500W」之中英文貨名為「儲熱式電暖器1500W以下Storage heating radiators not exceeding 1500 W」,另加註CCC6902.10.00.00-5EX「鉻鎂磚」成份(氧化鎂、氧化鉻及氧化鈣三者合計超過50%,但氧化鎂低於50%)如附表1,及變更6104.19.20.00-8「再生纖維製女用或女童用整套西裝,針織或鉤針織者」等14項貨品輸入規定如附表2。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本部國際貿易局本(101)年2月29日召開「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決議事項。
部長 施 顏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