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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局101年5月15日貿貨字第1017010616號公告中CCC2102.10.00.12-7「紅麴」輸入規定代號為F02。

2012-05-30 資訊室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 貿貨字第1017013430號

主旨:修正本局101年5月15日貿貨字第1017010616號公告中CCC2102.10.00.12-7「紅麴」輸入規定代號為F02。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一、為配合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作業需要,CCC2102.10.00.12-7「紅麴」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為「F02」:「本項下商品如屬食品或含有食品,應依照行政院衛生署發布「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規定,向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申請辦理輸入查驗。【註:相關規定應洽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二、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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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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