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1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列CCC2530.90.99.20-4「未加工土壤(如沼澤土、泥灰土、沖積土)」及CCC3824.90.99.70-6「加工土壤(以土壤為基料,...

2012-08-09 資訊室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1年8月9日
發文字號: 貿貨字第1010750022號

公文主旨:
公告自101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列CCC2530.90.99.20-4「未加工土壤(如沼澤土、泥灰土、沖積土)」及CCC3824.90.99.70-6「加工土壤(以土壤為基料,加熱處理未達攝氏800度者)」等2項貨品號列及輸入規定代號「B01」(詳修訂項目表,如附件)。
依據: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及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之中、英文名稱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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