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受理本(113)年度協助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所屬相關公協會參加國際展覽或辦理非展覽活動之補助申請。

2024-03-22 發展組貿易輔導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22日
發文字號:貿展字第1130550542號
附件說明:如文1130550542-1.pdf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受理本(113)年度協助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所屬相關公協會參加國際展覽或辦理非展覽活動之補助申請。
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以下簡稱「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2類、第6類至第10類及第13類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條件:符合本部產業發展署所認定之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限於成衣、內衣、毛衣、泳裝、毛巾、寢具、織襪、鞋類、袋包箱、家電、石材、陶瓷、木竹製品、紡織帽子、圍巾、紡織手套、傘類、布窗簾、紡織護具、農藥、環境用藥及動物用藥品等22項產業(請至https://www.mittw.org.tw/regulations/regulations3.aspx查詢)。
二、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參加國際展覽計畫:分為實體、線上及實虛等3項展覽類型,自即日(公告日)起至本年4月22日(星期一)止受理開展日為本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之展覽;上述受理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寄至「經濟部補助公協會辦理貿易推廣專案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73號3樓;電話:02-33431185、02-33435407);如郵寄方式非以掛號郵寄者,以該專案辦公室實際收文日為送達日;親自或以快遞服務方式送件者,需於該專案辦公室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達,逾期或逾時不予受理。
(二)辦理非展覽計畫:依「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之補助計畫種類第6類至第10類及第13類規定辦理,應於計畫預定執行1個月前,以紙本向本署申請(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核配原則:不分展覽及非展覽先後順序,採先到先審至經費核畢為止。
四、相關作業原則:有關補助對象之申請資格、申請條件、申請範圍及補助額度、申請應備資料、注意事項等,請詳參「113年協助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所屬相關公協會參加國際展覽或辦理非展覽活動之作業原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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