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政府就延長沿海港口許可證進行磋商

2024-04-17 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宋組長明豪

紐西蘭資源管理(RMA)改革部長 Chris Bishop 和交通部長 Simeon Brown 2024年4月17日共同宣布,將港口沿海許可證延長 20 年,為港口營運商繼續運營提供確定性。

1991 年推出的《資源管理法RMA》要求港口必須獲得海岸許可證才能繼續運作。這些許可證適用於他們當時正在進行的活動,有效期為 35 年。從那時起,港口不斷擴大並獲得了新活動的許可證,但獲得 1991 年之前的活動許可證的複雜性變得越來越困難。政府正在採取行動,將這些許可證再延長 20 年,以便港口公司繼續進行活動。

本案係《資源管理法》造成高度監管複雜性並為紐西蘭經濟帶來合規成本的另一個例子。提高生產力是當前紐國政府重建經濟計劃的關鍵部分。交通部長Brown表示港口在紐國經濟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內陸連接海外市場提供了必要服務,並創造就業機會並支持漁業和旅遊業等行業。

現有許可證將於 2026 年 9 月到期。它們涵蓋了港口活動的關鍵方面,例如浮標、燈光和霧信號等助航設施、安全錨區等專屬佔用區域以及碼頭等一些結構,但不包括陸側作業、向水或空氣排放或疏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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