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頃核定本年度電力供應與國家電力系統運作暨乾季尖峰月期電力供應調整方案

2024-05-02 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丁組長偉

越南工商部於本(2024)年4月19日頒布第924/QD-BCT號決定有關核定本(2024)年電力供應與國家電力系統運作以及乾季4、5、6、7月等尖峰月期之電力供應等計畫調整方案,具體如次:

  • 工商部第3110/QD-BCT號決定第1條第1項所訂之本年全國電力進口與各個發電廠(發電機端)發電總產量獲調整為3,106億千瓦小時,其中乾季係1,509.16億千瓦小時、以及雨季為1,596.84億千瓦小時。
  • 工商部第3376/QD-BCT號決定第1條所訂用於國家電力系統電力供應調控備用之本年乾季4、5、6、7月等尖峰月期之全國電力進口與各個發電廠(發電機端)發電總產量獲調整為1,114.68億千瓦小時。
  • 責成越南電力集團:(一)將相關電力供應計畫週知各個發電廠業主與相關單位,俾利渠等主動更新、調整電力生產計劃以及電力生產適合備案;(二)指導國家電力系統調度中心、國家電力傳輸總公司、發電單位等採取所有措施、並做好準備來保障本年電力供應情形,尤其係乾季尖峰期間;(三)按月(尤其係乾季尖峰期間)盤點、更新數據並重新衡量本年其餘時間電力供應計畫,倘電力負荷、電力資源發生大幅變動、導致電力供需平衡影響,則呈報工商部研議調整電力供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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