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南越19個省市生活必須物資司機無須向相關機構提供Covid-19陰性證明書

2021-07-19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編輯資料: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西貢經濟時報,2021年7月18日

越南副總理Vũ Đức Đam與新冠肺炎疾病預防指揮中心於2021年7月18日舉行會議,討論因應南越地區19個省市自7月19日實施第16號指令後,如何克服生活必須物資之運輸規定。

越南交通運輸部 Lê Anh Tuấn次長提出,目前越南各省市要求運輸工作者(司機及副駕座者)必須提供Covid-19篩檢之陰性證明書,惟各省市有檢查標準不一致(部分省市需要提供RT-PCR篩檢結果,部分省市則僅需提供快篩結果)。其次,各省市要求之篩檢有效期限也不一致,因此需要迅速解決上述問題。

越南衛生部Nguyễn Thanh Long部長表示,該部對當地坊及社之衛生單位RT-PCR核發的篩檢結果及快篩結果均接受,有效期限為3天。

越南衛生部部長與指揮中心討論後提出因應方案,對於南越地區19個省市運輸貨品之司機無須向相關機構提供篩檢陰性證明書,但運輸工具必須進行消毒殺菌,且司機必須安排、提交飲食住宿之地點,並限制與其他人民接觸。此外,各地區之司機需提交申報健康的二維條碼(QR Code), 以確保相關機構能發揮管理效能。

另,除南越地區司機無須提供篩檢結果外,相關機構對農產品運輸亦規定,需在車鏡貼上“容易腐爛物品”標籤,俾檢查關口之檢驗員分辨,以避免耽誤運輸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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