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國海關頃公布大型貨/客車進口認證規定(Reglamento de Identificación de Vehículos Nacionalizados de Transporte de Carga y de Pasajeros),新規定將於2023年7月1日生效,申請文件及流程如下:
根據新規定,取得證書需備齊以下文件:
- 有效車輛所有權證書
倘該文件非屬申請人,則應由證書所有人簽署轉讓契約(Testimonio de Escritura Pública de Transferencia)或公證授權書(Poder Notarial),其中須詳細載明車輛特徵;或需出示私人購買銷售文件,並需在公證人前簽署一份自願聲明(證明車輛所有權)。
- 申請人身份證
- 車輛進口聲明書
- 倘車輛曾進行改造,應檢附監管單位核發之車輛結構改造同意書。
- 倘車輛底盤編碼曾受塗改,應檢附玻利維亞國家車輛竊盜防範暨調查局(DIPROVE)核發之國家暨國際非遭竊車輛認證報告
- 國家暨國際未遭申報遭竊證書
- 付款證明(500UVF)(註:2023年6月1UFV約2.43898玻幣)
申請流程:
- 申請人須填寫申請表,以 PDF 格式提交要求並選擇海關分局
- 根據車輛底盤編號產生服務專號,以利海關技術人員進行審查
- 審查所繳交之相關文件,並對車輛進行實體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