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政府持續研議電動車政策

2024-05-02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陳秘書雅玲

柬埔寨政府持續研議電動車政策

資料來源: 高棉時報(Khmer Times),2024年4月30日,Cambodia giving final touches to EV policy

編輯單位: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柬埔寨政府正在對「2024年至2030年電動車國家發展政策」草案進行最後研議,預計很快推出措施,並徹底改變柬國之交通系統。

 

根據柬埔寨財經部聲明,上周該部依據洪馬內總理指示,由副總理兼財經部長Aun Pornmoniroth主持經濟與金融政策委員會審查該政策草案,預計將於近期批准。該部聲明稱,該政策係根據不斷變化之經濟及貿易環境,善用新技術及創新機會之結果。

 

根據柬埔寨公共工程暨交通部(MPWT) 2023年12月最新統計,目前柬埔寨僅有1,489輛電動車(EV),該部預計2030年至2040年,柬國將擁有超過100萬輛兩輪及三輪電動摩托車,2035年至2042年間柬國將擁有約10萬輛電動汽車。依據該部研究,使用電動車可減少燃料支出,每年每台電動摩托車平均減少133美元之燃料支出,每年每台電動汽車可減少1,069美元之燃料支出。

 

MPWT預估2030年至2040年,柬埔寨將擁有超過100萬輛兩輪或三輪電動摩托車,至2050年將達210萬至730萬輛;另,預計2035年至2042年,柬埔寨電動汽車數量將超過10萬輛,至2050年將介於30萬輛至100萬輛間。因此,至2040年柬國電動車之電力消耗將占總電力消耗0.7%至2.8%。此外,MPWT另預估至2030年柬國所有家庭使用電動車每年可節省1,400萬至7,800萬美元;至2050年每年可節省5億900萬美元至17.6億美元。

 

據估計,與內燃引擎車(ICEV)相比,電動摩托車使用期間所排放之溫室氣體(GHG)將減少55%,而電動汽車將減少22%。同時,鋪設充電站基礎設施之政策係發展電動車不可缺少之一環。根據MPWT估計,至2050年柬埔寨需要9,900至33,800個充電站,需要1.68億至5.76億美元之投資。

 

柬埔寨亦需電池處理設備,至2040年達MWh之電池需淘汰並轉用於二次應用;預計至2050年每年需要淘汰之電池達0.7GWh至2.5 GWh轉進二次利用,另需要回收之電池達0.3GWh至1.4GWh,約占新電池需求6%至9%。電池站基礎建設投資由民間企業支持參與為宜,將制定早期獎勵計畫,以吸引擴增充電站網絡之發展。

 

同時,財經部聲明指出,國家電動車政策之目標係將柬埔寨轉變為「實現永續發展並確保人民福祉」之電動車使用國家。該政策將促進柬埔寨經濟之競爭力與多元化,並為柬國永續及彈性之社會經濟發展作出貢獻,並顯示柬埔寨致力於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為減緩氣候變遷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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