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政府正式啟動大型能源項目審查精簡,《加拿大公報》公布最新法規,大幅減少油砂開採、跨省與跨國油氣管道、輸電線及離岸再生能源設施的重複審查,並預計秋季提出全面新法,調整落實政府「單一項目、單一決策」承諾,先前需同時接受《影響評估法》與《加拿大能源監管機構法》雙重審查項目,不再受《影響評估法》約束。針對審查機制精簡,加拿大石油生產商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of Petroleum Producers)總裁兼執行長Lisa Baiton表示支持,強調全球正積極尋找穩定可靠的能源供應夥伴,加拿大必須加快建立具競爭力投資環境。
此外,原住民領袖對簡化審查表達強烈疑慮,擔心決策集中單一機構會削弱監督,甚至導致環境評估與第一民族參與不足。能源部長Tim Hodgson指出,秋季立法目標提升效率、加快項目核准,並建立單一諮詢流程,避免第一民族就同一項目面臨跨部會重複諮詢。
除即將推出的秋季法案,加拿大去年6月已通過《建設加拿大法案》授權聯邦政府將特定項目指定為「國家重大項目」,可豁免《影響評估法》部分條款。加國總理卡尼與亞伯達省省長史密斯(Danielle Smith)已共同宣布將一條通往西海岸擬議石油管道指定為國家利益項目。不過,加拿大智庫C.D. Howe Institute最新報告分析,現有機制仍未解決政治干預與開放性條款帶來的不確定性,呼籲建立全盤去政治化且簡化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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