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自2025年4月3日起對輸美汽車加徵25%的232條款關稅國...
內容: 一、背景說明:(一) 川普總統於渠第一任期內,在2018年5月宣布對進口汽車及其零件,啟動232條款國家安全調查,以認定該進口產品是否對美國國安造成威脅。(二) 美商務部於2019年2月17日完成23...
一、背景說明: (一) 川普總統於渠第一任期內,在2018年5月宣布對進口汽車及其零件,啟動232條款國家安全調查,以認定該進口產品是否對美國國安造成威脅。 (二) 美商務部於2019年2月17日完成232條款調查報告,認定進口汽車及其零件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並建議美國與相關國家進行諮商或對進口產品加徵關稅,惟美商務部迄未公布該報告。前總統川普於2019年5月17日指示貿易代表署(USTR)與相關國家進行協商,且威脅對歐、日等國進口汽車產品加徵國安關稅,惟始終未採取行動。 二、對輸美汽車及汽車零件加徵232汽車及零組件國安關稅: (一) 美白宮於2025年3月26日發布總統文告略以,美國商務部2019年對進口汽車與零件進行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調查迄今,該等產品對美國國安威脅更加嚴峻,爰援引232條款保護美國本土汽車產業。 (二) 自2025年4月3日起,對進口汽車加徵25%;另自5月3日起對進口汽車零件加徵25%關稅(課稅範圍詳附件)。 (三) 此外,前揭課稅稅號清單中有關「稅號8471電腦及零配件」,則須符合「車用零件」條件方屬於本次232汽車及零組件國安關稅之課稅範圍。 三、符合美墨加貿易協定(USMCA)之例外規定: (一) 輸美汽車符合USMCA規定者,可向商務部提交「美國成分」(U.S. content)相關文件。 (二) 課稅計算方式係車輛總價值扣減其「美國成分」價值,違規申報美國成分者,將回溯至4月3日對汽車徵收全額25%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