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自107年2月3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
內容: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25日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70150175號主旨:公告自107年2月3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C0803.10.00.10-5「鮮...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70150175號 主旨:公告自107年2月3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C0803.10.00.10-5「鮮芭蕉」等12項貨品號列,另增列CCC0803.10.10.00-5「鮮芭蕉」等14項貨品號列,並修正CCC9814.00.00.11-5「第0803.10.00.10號所屬之『鮮芭蕉』」等6項貨品號列之貨品名稱及其輸出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 依據: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及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之中英文貨品名稱及其輸出規定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局長 楊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