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7年7月1日起CCC8515.39.00.00-7「電弧(包括電漿弧)金屬熔接機及器具,非自動者」1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37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2018-05-04 管理組進出口管理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77011990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1頁)(1077011990-1.pdf)

主旨:公告自107年7月1日起CCC8515.39.00.00-7「電弧(包括電漿弧)金屬熔接機及器具,非自動者」1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37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7年3月31日勞職安4字第1071009338號函及107年4月2日勞職安4字第1071012298號書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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