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之處分原則」,名稱並修正...
內容: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9月05日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80151690號主旨:修正「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之處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輸入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9月05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80151690號 主旨:修正「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之處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輸入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輸入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