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15年度「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順道...
內容: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發文字號:貿展字第1150550640號附件:如文(共15頁)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15年度「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順道觀光補助。依...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貿展字第1150550640號 附件:如文(共15頁)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15年度「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順道觀光補助。 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以下簡稱「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4類辦理在臺灣舉辦國際展覽與舉辦國際會議之順道觀光業務。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115年度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本署)補助在臺舉辦之國際會議或展覽,其主辦單位可申請參加該等會議、展覽之國外人士(含陪同與會國外人士)順道觀光補助(不含已申請「協助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採購計畫」補助之主辦單位)。 二、申請期限: (一)紙本申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止,以郵戳(掛號郵寄)或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收文日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二)線上申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下午6時止。 三、申請計畫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補助計畫種類:辦理在臺灣舉辦國際展覽與舉辦國際會議之順道觀光業務。 五、申請方式: (一)紙本申請:申請單位應於國際會議或國際展覽辦理1個月前(但自公告日起已辦理或辦理日距公告日不足1個月之活動不在此限)將申請書以掛號郵寄或親送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號5樓,請註明順道觀光申請案),聯絡電話:02-27255200分機1131、1120、1126及1130,採隨到隨審制。 (二)線上申請:申請單位應於國際會議或國際展覽辦理1個月前至「臺灣會展網」順道觀光補助專區(網址https://mice.meettaiwan.com/meettaiwan/home/zh-tw/bleisure-travel/menu/info.html)申請,若有系統操作問題,可電洽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聯絡電話:02-27255200分機1131、1120、1126及1130)協助。 六、相關作業原則:有關會展補助對象之申請資格、補助計畫種類、標準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請詳參「115年度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順道觀光補助作業原則」(如附件);申請單位如提供不實文件,涉及違反相關法令規定者,本署得撤銷或廢止其獲得之補助,並依法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七、經費來源:本案所需經費將由交通部觀光署之預算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