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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販售肉品的原產地標示規定將更透明

2024-01-31 駐德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龔組長榮男

資料來源:德國明鏡週刊電子報(Der Spiegel)
文號:1134010165號
 

從2024年2月1日起,德國聯邦農業及食品部(BMEL)新規定要求肉類產品必須標示原產地資訊。消費者諮詢及權益保護中心(Der Verbraucherzentrale Bundesverband, vzbv)對此除表示歡迎之外,也呼籲未來能進一步擴大到香腸、披薩等加工食品及餐廳菜單,滿足消費者對食物的「知」權。

除超市、肉店、農場商店外,德國肉品新標示規定適用地點也包括平日市集。至適用於強制性原產地標示的肉類產品,除包裝肉品外,也擴至未經包裝的牛、豬、綿羊、山羊與家禽類肉品。

BMEL說明,飼養與屠宰的國家倘有不同,則必須在品項或螢幕上加註,例如:「法國養殖,德國屠宰」。對於出生、飼養及屠宰皆來自同一國的家禽或家畜,可標示如「原產地:德國」。又,如果以販售相同來源的肉類為主,則商店中張貼顯而易見的標示即已足夠,例如:「本店所售豬肉皆來自德國。」

此外,vzbv呼籲繼續擴大到其他類食品。理事長Ramona Pop告訴德新社(dpa),如Salami義式香腸披薩等加工食品的肉類來源,也應貼上產地資訊標示,甚至當消費者到餐廳用餐時,亦能獲悉盤中物來自何地。德國聯邦農業及食品部表示,已著手研擬餐飲業相關方案,並計劃春季於內閣會議中通過修法草案。

根據BMEL最近委託進行的一項調查,多數消費者贊成對食物來源明確標示,82%受訪者認為產品原產地的資訊「重要」或「非常重要」。

除了肉品原產地外,不少顧客也對動物的飼養方式感到興趣。今(2024)年夏天,大型連鎖超市計劃廣泛使用的標示將與未來的國家畜牧業標章一致,以期能兩者並用,不致相違而發生資訊混亂。

德國聯邦農業及食品部部長Cem Özdemir(綠黨)認為,透過原產地標示,消費者能以實際行動支持特定產區,並協助提升環境與動物福利的高標準。但消費者諮詢及權益保護中心理事長Ramona Pop則認為,唯有一國的動物、環境及職業安全標準顯著提高,原產地標示才能促進提升飼養與生產條件,農民也才享有實質上的產地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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