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歐盟強迫勞動單一入口網站
歐盟執委會成長總署(DG GROW)前於本(115)年9月14日舉行禁止強迫勞動產品法規簡介說明會,並於近日於強迫勞動單一入口網站上傳簡報,謹摘陳簡報要點如下:
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將於2027年12月14日起生效,禁止於歐盟市場銷售、進口及出口以強迫勞動製造之產品。
歐盟境外案件由執委會調查,境內案件由會員國主管機關調查。
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沒有對企業新增強制盡職調查義務,但企業接受調查時倘不配合提供資料,執委會或會員國主管機關可以依據現有可得資訊對企業做出不利認定。
企業可能被要求提供之資料包括預防和處理強迫勞動之措施、工廠及設施資料、交易紀錄、勞動場所工作條件等。
美國「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直接認定特定新疆維吾爾產品可能存在強迫勞動,但歐盟規範與美國不同,是否構成強迫勞動須經個案調查認定,不會僅因為產品來自特定強迫勞動高風險國家或地區就一概禁止該產品進入歐盟市場。
倘經調查確認產品確實涉及強迫勞動,可能被要求進行銷毀、下架、回收。
除了企業所為之強迫勞動外,歐盟執委會亦關注國家進行之強迫勞動(State forced labour),政府透過法律、行政命令、刑罰、社會福利、勞動調派及監控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強迫勞工工作,並建議可參考國際勞工組織(ILO)發布之「辨識國家強迫勞動:實務工作指引(Identification of State-imposed Forced Labour: Guidance for Practitioners)」
歐盟執委會成長總署於本(115)年9月16日舉行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說明會(中小企業(SME)場次),並於近日於強迫勞動單一入口網站上傳簡報,謹摘陳簡報要點如下:
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對中小企業並沒有任何豁免,但執委會及各會員國主管機關進行調查會個案考慮企業之規模大小與可運用資源,不會一概要求不同規模大小之企業提供相同程度資料。
執委會建議企業建立供應商名單,辨識產品、零組件、原物料的來源,並善用歐盟即將建置之強迫勞動風險資料庫評估風險。
企業即使發現供應商有強迫勞動風險,仍不代表一定須終止商業關係,可優先與供應商溝通、提出改善計畫,透過產業協會或集體行動處理,終止合作應為最後手段。
建議中小企業善用以下資源:
歐洲企業網絡(Enterprise Europe Network, EEN):EEN為中小型企業(SME)支援網絡,提供歐盟單一市場規則、法規遵循、國際市場進入、風險管理、數位化及永續經營等客製化協助。(EEN網址:https://een.ec.europa.eu/about-enterprise-europe-network)。
歐盟未來將推出之強迫勞動風險資料庫:公布高風險產品及地區資訊。
強迫勞動單一資訊提交管道:預計2027年12月開始使用
各會員國主管機關聯絡窗口、商會、公協會資源,例如荷蘭企業局提供企業社會責任與盡職調查諮詢窗口(RBC Helpdesk)。
免費追溯工具:網路免費資源,可協助企業掌握產品來源與供應鏈,包括forcedlabor.ai (辨識全球各地國家強迫勞動之AI工具)、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建立之ITC永續發展地圖(查詢其他企業永續聲明及認證)、Supply Trace(分析全球紡織業強迫勞動情形之工具)。
中小企業強迫勞動準備檢核表(SMEs Anti-Forced Labour Preparedness Checklist):協助中小企業確認供應鏈風險及準備情況,其中項目包括建立供應商名單及供應商行為準則、員工教育訓練、供應鏈風險評估、辨識及處理供應鏈來源之風險、持續追蹤監測、發生強迫勞動後之補救等。
歐盟強迫勞動單一入口網建議亦可參考之國際勞工組織(ILO)、OECD等資源,包括辨識強迫勞動之指標、企業打擊強迫勞動之指引等文件,歐盟強迫勞動單一入口網並列出各項相關往資料之下載連結,網址請見:<https://single-market-economy.ec.europa.eu/single-market/goods/forced-labour-regulation/other-useful-resources_en>。
相關檢報、企業檢核表、ILO國家強迫勞動辨識指引如附件,下載網址為:https://single-market-economy.ec.europa.eu/single-market/goods/forced-labour-regulation/other-useful-resources_en?utm_source=chatgpt.com#free-online-tools-for-supply-chain-trace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