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8年8月1日起CCC8457.10.00.00-0「綜合加工機」等13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37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2019/05/31
0
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公告自108年7月1日起CCC8427.10.11.00-4「電動叉舉車,不超過3.5公噸者」等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37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公告自107年7月1日起CCC8515.39.00.00-7「電弧(包括電漿弧)金屬熔接機及器具,非自動者」1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37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公告自108年9月1日起CCC8424.89.90.00-7「其他液體或粉末發射、散播或噴霧用機具」等9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37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公告自即日起CCC8461.50.00.00-5「鋸床或切斷機」刪除輸入規定代號「375」。
公告自109年11月1日起修正CCC6804.21.00.00-1「凝結之合成或天然金剛石製磨石、研磨輪(砂輪)及類似品」等67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375」內容。
本局108年7月1日貿服字第1087018104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公告自111年8月1日起CCC2904.20.00.15-2「六硝基二苯乙烯」等11項貨品增列輸出入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及「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公告自108年4月1日起CCC2811.29.90.10-1「一氧化二氮」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修正為「838」,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公告自110年7月1日起CCC2918.21.00.00-2「柳酸及其鹽類」增列輸入規定代號「508」,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公告自111年4月15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六,有關輸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時應自行報明頻率,並依照輸入規定代號「602」之規定辦理。
公告自112年2月1日起CCC2811.11.00.00-2「氟化氫(氫氟酸)」增列輸入規定代號「553」,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