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本(八十八)年十一月一日起凡輸往阿根廷CCC五四0二.三三.0 0.00-五「聚酯加工絲紗,非供零售用者」等七項貨品,均應向中華民 國紡織業外銷拓展會(以下簡稱紡拓會)申請核發輸出配額文件

199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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