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C0803.10.00.00-7「鮮或乾芭蕉」等4項貨品號列及增列CCC0803.10.00.10-5「鮮芭蕉」等8項貨品號列(詳修訂項目表,如附件)。

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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