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列0511.99.99.40-8「種畜禽卵子」1項貨品、刪除9821.10.00.11-4「第1701.11.00.10號所屬之『紅糖』」等10項貨品。
20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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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104年7月3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列CCC0804.10.00.10-4「椰棗(海棗),鮮」等18項貨品、刪除CCC0804.10.10.00-4「紅棗乾(包括中藥用者)」等15項貨品,並修訂CCC1902.11.10.00-2「未烹飪之米粉條,未夾餡或未調製,含蛋者」等41項貨品之貨名、號列及其輸出、入規定。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修訂158項貨品,自99年6月17日起實施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修訂2,189項貨品,同時修正「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輸出規定代號「571」之內容,並自98年1月1日實施。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及修訂93項貨品,自95年6月23日起實施。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修訂736項貨品(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02年11月29日實施。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修訂22項貨品,自101年11月30日起實施。
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增、刪14項CCC號列,其輸出、入規定。
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增、刪CCC0306.14.20.10-9等15項CCC號列。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及修訂93項貨品,自95年6月23日起實施。
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增、刪14項CCC號列,其輸出、入規定。
公告自94年7月15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新增CCC9303.90.90.10-6「模擬槍」等2項貨品,刪除1項相關貨品。輸入模擬槍應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同意文件,輸出模擬槍應檢附直轄市或縣(市)警察局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