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修訂22項貨品,自101年11月30日起實施。
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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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修訂CCC2208.90.30.00-1「米酒(採用阿米諾法製造,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超過20%者)」等2項貨品之英文貨名;刪除CCC2827.39.90.10-1「氯化汞」等3項貨品號列;另增列CCC2852.00.00.10-3「氯化汞」等3項貨品號列。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修訂2,189項貨品,同時修正「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輸出規定代號「571」之內容,並自98年1月1日實施。
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列0511.99.99.40-8「種畜禽卵子」1項貨品、刪除9821.10.00.11-4「第1701.11.00.10號所屬之『紅糖』」等10項貨品。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及修訂93項貨品,自95年6月23日起實施。
公告自104年7月3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列CCC0804.10.00.10-4「椰棗(海棗),鮮」等18項貨品、刪除CCC0804.10.10.00-4「紅棗乾(包括中藥用者)」等15項貨品,並修訂CCC1902.11.10.00-2「未烹飪之米粉條,未夾餡或未調製,含蛋者」等41項貨品之貨名、號列及其輸出、入規定。
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增、刪14項CCC號列,其輸出、入規定。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及修訂93項貨品,自95年6月23日起實施。
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增、刪CCC0306.14.20.10-9等15項CCC號列。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刪及修訂93項貨品,自95年6月23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