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10年7月27日起修正CCC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等2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839」及「470」內容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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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109年9月16日起CCC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輸入規定代號修正為「839」及修正6307.90.50.39-3「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輸入規定代號「470」內容。
公告「輸入非醫用口罩原產地標示規定」如附件,並自109年10月22日起實施。
公告自109年9月16日起修正CCC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及6307.90.50.39-3「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等2項貨品輸入規定代號「470」內容。
公告自109年9月16日起CCC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及6307.90.50.39-3「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等2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470」。
公告自112年5月1日起修正CCC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之輸入規定代號「839」內容及刪除CCC6307.90.50.39-3「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之輸入規定代號「470」。
公告自109年3月12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CCC6307.90.50.10-6「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0-4「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屬「梭織或針織布製且不含濾片之口罩」准予輸出。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刪除輸出規定代號為「11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一日生效
公告自109年7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C6307.90.50.11-5「梭織或針織布製且不含濾片之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等4項貨品號列,另增列CCC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公告輸入「限制輸入貨品表」內之CCC9304.00.00.40-7「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及9305.99.00.10-4「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之零件及附件」等2項貨品,免向本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自106年7月14日起修正CCC0802.11.20.00-3「帶殼苦扁桃仁,鮮或乾」等2項貨品號列之輸入規定代號為「514」,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公告自107年8月1日起CCC0302.83.00.00-5「美露鱈,生鮮或冷藏」等12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442」,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