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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加坡無人車監管沙盒期限將延長至2027年8月
內容: 新加坡國會本(2021)年5月11日通過「公路交通(修正)法案」,包括將無人車的監管沙盒期限延長5年至2027年8月,以協助相關業者擁有更多時間和機會,在新加坡發展及測試無人車科技。前述無人駕駛車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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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無人車監管沙盒期限將延長至2027年8月

資料蒐集: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5-12
  • 新加坡國會本(2021)年5月11日通過「公路交通(修正)法案」,包括將無人車的監管沙盒期限延長5年至2027年8月,以協助相關業者擁有更多時間和機會,在新加坡發展及測試無人車科技。前述無人駕駛車監管沙盒係於2017年推出,原定2022年到期。
  • 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镟表示,巴士和汽車的無人駕駛科技對塑造陸路交通的未來扮演重要角色。新加坡須持續建立良好的實驗環境,以更完善瞭解和發展此新興科技。監管沙盒將支持大型無人巴士和接駁巴士的試驗計畫,相關計畫將在榜鵝、登加和裕廊新創區展開,將有助於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更加瞭解大規模推出無人車的要求,包括是否須提升基礎設施等。LTA 於2019年亦已宣佈,未來幾年將把無人車的測試範圍擴大至整個西部地區,可供試驗的路段將增加4倍至超過1,000公里。
  • 許連镟部長強調,公共安全是測試無人車的首要考量。所有無人車在參加公路試驗計畫前,須先通過「無人駕駛車測試與研究卓越中心」的系列測試,並須配備合格的安全駕駛員,以在必要時立即手動操作車輛。無人車研發者和車主亦得為無人車試驗計畫購買廠商責任保險;無人車也須備有數據記錄盒,以協助調查事故發生的過程。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文章公布日期:20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