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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越南政府同意再度調降電價來協助遭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之用電...
內容: 越南政府於本(2021)年6月2日頒布第55/NQ-CP號決議有關第3次調降電價來協助遭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之用電客戶方案。越南電力集團(EVN)於6月4日根據上開決議與工商部6月3日第316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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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同意再度調降電價來協助遭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之用電客戶

資料蒐集: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6-09

越南政府於本(2021)年6月2日頒布第55/NQ-CP號決議有關第3次調降電價來協助遭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之用電客戶方案。越南電力集團(EVN)於6月4日根據上開決議與工商部6月3日第3163/BCT-DTDL號函公布有關電價調降方案,具體如次:(一)適用對象:1.依2017年觀光旅遊法與相關法律規定之觀光旅宿場所可適用工商部2019年3月20日第648/QD-BCT號決定訂定之製造業零售電價;2.下列免費防疫場所之電價(未含稅)可調降如次:a.疑為新冠感染病例集中隔離診所豁免電費,b.疑為新冠感染病例、患者檢測診治之醫療基地享有20%電價調降待遇;至於有收費之防疫場所不得適用上開電價減免措施。(二)電價調降期間共計7個月,自本年6月份至12月份。

依EVN估計,觀光旅宿場所電價補助金額約1兆4,700億越盾(未含VAT稅);防疫基地約1千億越盾。迄今,該集團雖面對經營困難,仍即時呈報總理與相關部會准予在2020年與2021年間3次調降電價,3次補助之總額合計為13兆8千億越盾(折合約6億美元)。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文章公布日期: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