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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國商業團體促請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勿對越南課徵301...
內容: 相關背景:USTR於去(2020)年10月對越南「貨幣措施」及「使用非法木材」啟動301條款調查,並於本年1月15日認定越南貨幣措施已構成「美國商務活動之限制及負擔」,美國可採取相關行動,惟該報告並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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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業團體促請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勿對越南課徵301條款關稅事

資料蒐集: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7-16

相關背景:

  1. USTR於去(2020)年10月對越南「貨幣措施」及「使用非法木材」啟動301條款調查,並於本年1月15日認定越南貨幣措施已構成「美國商務活動之限制及負擔」,美國可採取相關行動,惟該報告並未建議採取措施,而係交由拜登政府決定。

  2. 美國財政部於本年4月16日公布最新匯率報告表示,越南雖符合「操縱匯率」3項標準,仍無足夠證據顯示越南操縱匯率,美國將與越南持續進行溝通。

  3. 拜登政府近期研議是否對於越南課徵301條款關稅:301條款規定,USTR應於啟動調查後1年內(即本年10月)決定採取之措施,且應於課徵301條關稅前舉行公聽會。

 

美國商業協會共76個團體於本(7)月14日聯署致函USTR勿對越南課徵301條款關稅,聯署團體包括美國總商會、對外貿易委員會、美國零售聯盟、電信產業協會等,要點如下:

  1. 美國商業協會團體致函USTR表示關切,據報導USTR將於近期發布對越南課徵301條款關稅貨品清單,美國商業團體促請USTR切勿對越南課徵301條款關稅。

  2. 商務部本年4月發布匯率報告表示,並無充分證據認定越南操縱匯率,且將與越南進行溝通。美方應透過協商處理越南貨弊措施,而非對越南課徵301關稅條款。

  3. 國際貨幣基金(IMF)本(7)月1日報告表示,政府不應將貨幣、貿易議題掛勾,例如將「貨幣低估」視為可課徵平衡稅之補貼,可能造成貿易衝突、報復措施。美方應以建設性方式,與貿易夥伴合作處理總體經濟結構問題。另,有關越南使用非法木材問題,應由「動植物衛生檢驗署」(APHIS)進行調查,而非透過301條款進行調查。

  4. 美國近年自越南進口增加係由於美國對數千億美元中國進口貨品課徵301條款關稅:該關稅使美國進口商轉向越南進口貨品,且美國製造商自越南進口原料、工業零件,對越南課徵301條款關稅將損及美國製造商之競爭力,並且將提高美國勞工、家庭、公司負擔之成本。

  5. 越南係美國製造業之重要出口市場,包括化學品、硬木、環境及能源產品、農產品等,若對越南課徵301條款關稅,越南極可能對美國貨品課徵報復關稅。

  6. 在美中競爭之背景下,越南為美國在印太地區之重要夥伴:對越南課徵301條款關稅將影響拜登政府強化印太地區盟友之努力。若美國政府對於美越貿易關係存有顧慮,則應透過雙方協商處理,而非加徵關稅。

 

檢附本案信函。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文章公布日期: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