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貿秘字第1130750694A號
附件說明:如文
主旨:公告辦理本署「114年度貿易文書處理勞務承攬」招標事宜。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
公告事項:
一、標的名稱:114年度貿易文書處理勞務承攬。
二、本案標的規格、數量:詳見本案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貿易文書處理勞務承攬工作規範、契約(草案)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應包含資訊服務業(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但依法無者得免繳。如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資訊服務業、資料處理、行政作業、文書及檔案或公文處理等相關業務。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四)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影本乙份或前完成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履約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整)。
四、領標期限及地點:
(一)廠商請於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截止投標時間前,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親至本署秘書室事務科(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免費領取投標文件。
(二)自本署網站https://www.trade.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三)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s://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四)以郵遞方式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案名、案號、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寄至本署秘書室事務科(地址:臺北巿中正區湖口街1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郵遞過程中造成文件延誤者,本署概不負責。
五、投標地點及截止投標時間:投標廠商應於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前述公告事項三之各項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連同投標須知第50條所列相關文件(含報價明細表、比(議)價單、委託代理授權書、同意書)一併裝入投件封套(正面請黏貼「外標封」送達本署1樓秘書室文書科總收發,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當場退回投標文件。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本採購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時間訂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本署第1會議室舉行,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比(議)價會議。
七、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750萬元,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114年度,保留擴充新臺幣50萬元;115年度保留擴充新臺幣800萬元。115年預算尚未獲立法院通過,未來本案預算若遭刪減或凍結,本署將保留不予擴充之權利,預計總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600萬元,惟本案倘因政策變更,貿易署得保留不予後續增購之權利。
八、決標方式:總價決標,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且總報價低於本署核定底價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如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減價結果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議)減價,比(議)減不得逾3次,減價結果如在底價以內,本署即宣布決標,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議)減權利(註:出席議價會議之廠商人員如為負責人本人,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與會;如委託代理出席,請代理人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代理授權書,代理授權書如於投標時已檢附且未變更代理人者則免附)。
九、本採購案履約期限:本專案工作時程為1年,自決標日(如決標日早於114年1月1日者,以114年1月1日為起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除本專案文件另有特別載明外,均以日曆天計算。
十、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十一、本公告附件:詳如投標須知第50條。
十二、其他:
(一)貿易署興利除弊電話:(02)2341-7871;傳真:(02)2322-2107;e-mail:462@trade.gov.tw;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二)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地址:臺北巿中正區福州街15號。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四)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五)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