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6月13日
發文字號:貿秘字第1140750280A號
附件說明:如文
主旨:公告辦理本署「建物室內裂縫損壞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招標事宜。
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
公告事項:
一、標的名稱:建物室內裂縫損壞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二、本案標的規格、數量:詳見本案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契約(草案)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明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科別:結構工程或土木工程)、有效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有效公會會員證、執業於投標廠商之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另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11月14日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函,如投標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以台灣票據交換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需求客製化產出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亦得作為本案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用。
(四)已加蓋法人機構或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電子領標憑據(非電子領標者、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者免繳)。
四、領標期限及地點:
(一)廠商請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截止投標時間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親至本署秘書室(事務科)(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免費領取投標文件。
(二)自本署網站https://www.trade.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三)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s://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四)以郵遞方式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案名、案號、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寄至本署秘書室(事務科)(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並請預估回郵遞送所需時間,倘郵遞過程造成文件延誤,本署恕不負責。
五、投標地點及截止投標時間:投標廠商應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整前,將填妥之「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暨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委託代理授權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一併裝入投件封套密封後投標(正面請黏貼「外標封」送達本署秘書室文書科總收發,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當場退回投標文件。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本採購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會議訂於1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於本署第4會議室舉行。
七、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5萬1,860元,投標廠商因本案所衍生之各種費用,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本署概不給付或補助任何費用。
八、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低標決標。
九、履約期限:決標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圖說等文件,其他履約期限請詳參招標文件附件3契約草案。
十、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十一、本公告附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4點。
十二、其他:
(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興利除弊電話:(02)2341-7871;傳真:(02)2322-2107;e-mail:462@trade.gov.tw;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二)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四)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176號。
(五)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