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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本署114年度「我國對外經貿連結溝通計畫」招標事宜。

2025-02-07 秘書室事務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2月07日
發文字號:貿秘字第1140750085A號
附件說明:招標文件

主旨:公告辦理本署114年度「我國對外經貿連結溝通計畫」招標事宜。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公告事項:
一、標的名稱:114年度「我國對外經貿連結溝通計畫」。
二、本案標的規格、數量:詳見本案投標須知、招標規範書、契約(草案)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四)已加蓋法人機構或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領標期限及地點:
(一)廠商請於114年2月18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親至本署秘書室(事務科)免費領取投標文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二)自本署網站https://www.trade.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三)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s://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四)以郵遞領標者,請附回郵郵資及大型信封(註明案名、案號、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寄至本署秘書室事務科(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郵遞過程中造成文件延誤者,本署概不負責。
五、投標地點及截止收件時間:投標廠商應於114年2月18日下午5時前,將資格文件置入證件封,並連同服務建議書(本服務建議書之報價視同標價)1式20份一併裝入投件封套或容器(正面請黏貼「外標封」),送達本署1樓秘書室文書科總收發(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以郵遞寄達者,請自行注意郵遞時間,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當場退回投標文件。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本採購案採1次投標,分資格審查、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3程序辦理。廠商資格審查訂114年2月19日上午10時於本署7樓第4會議室舉行,有關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時間、地點,本署將另行通知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
七、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投標廠商因本案所衍生之各項費用,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本署概不給付或補助任何費用。
八、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製作及露出數位廣宣素材、辦理數位溝通活動、配合國際經貿趨勢機動執行之工作事項(詳如招標規範書)。工作項目視立法院核定之預算由雙方協議調整計畫內容。
(二)本案保留115年1年200萬元後續擴充採購之權利,機關得視當年度計畫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調整工作項目及內容。得標廠商應於114年10月底前提出當年度計畫執行情形自評表,以及115年度之服務建議書,俟機關複評通過後,由機關與得標廠商議價簽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未提送115年度服務建議書或機關複評不通過者,由機關簽奉經濟部核准廢標後重新辦理招標(詳如附件4評鑑作業)。
(三)115年度預算金額分別暫列200萬元整,惟實際預算額度以立法院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準,年度委辦價金以決標金額為準。
九、決標方式:依招標文件規定,採序位法將價格列入評比,依評選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議價,其標價超過本署訂定之底價時,本署洽該廠商議減,減價結果如低於本署訂定之底價時得標,如仍逾本署訂定之底價時,由本署洽次1位優勝廠商進行議價。(註:出席議價會議之廠商人員如為負責人本人,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與會;如委託代理出席,請代理人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代理授權書,代理授權書如於投標時已檢附且未變更代理人者則免附)。
十、本採購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十二、本公告附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2點。
十三、其他:
(一)貿易署興利除弊電話:(02)2341-7871;傳真:(02)2322-2107;e-mail:462@trade.gov.tw。
(二)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三)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四)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五)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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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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