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擬明(2024)年成立「中央燃氣機構」整合發電廠需求,集中採購天然氣

2023-10-24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吳組長文忠

一、    新加坡貿工部(MTI)部長顏金勇本(2023)年10月23日出席「第16屆新加坡國際能源週」時宣布,星國擬於2024年成立「中央燃氣機構(簡稱Gasco)」,集中為所有發電公司購入天然氣,利用大量採購優勢,確保燃料供應穩定,降低電價波動情形。
二、    目前新加坡擁有7家主要發電公司,各公司依據各別需求及商業考量,決定天然氣採購量及供應合約期限。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EMA)計劃採用「中央天然氣採購架構(Centralised Gas Procurement Framework)」,取代現有分散採購模式,並於未來數月公布更多細節。
三、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表示,近年來國際事態發展顯示,現有天然氣採購架構,無法保障星國天然氣供應穩定。尤其市場出現波動之際,各別發電廠為了本身利益,可能無意中導致整體供應系統無法達成最佳效果。例如,2021年至2022年的全球能源危機,發電廠因天然氣價格走高減少採購,造成批發電價飆漲,另發電廠為免受市場波動及長期不確定因素影響,亦不願意簽訂供應及價格較穩定的長期天然氣供應合約。因此星國政府決定成立「中央燃氣機構」,透過整合發電廠需求,集中為能源產業採購及供應天然氣,一旦星國整體電力需求超過發電廠購買的天然氣,該機構即會補足差額。
四、    顏金勇部長指出,新加坡要達到淨零碳排放的目標,首先須確保電力系統穩定安全,避免能源短缺及電價波動。為穩定星國能源市場,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採取一系列防護措施,包括更有組織的協助新發電設施吸引投資、更嚴格的管制電力零售業者及限制批發電價突然飆升等。
五、    上述架構實施後,發電廠仍可繼續履行之前簽訂的天然氣合約,唯有在加購或更新供應合約時,才須遵循中央採購模式。其他工業氣體用戶,例如煉油與石化廠則不受新架構影響。大量採購可強化「中央燃氣機構」的議價能力、擴大採購管道及來源地,該機構亦能簽訂長期合約,以降低天然氣供應及價格波動的風險。
六、    目前,新加坡約95%電力來自天然氣,包括管道及液化天然氣。即使在2035年再生能源及進口電力占比提高,預計星國過半發電需求仍須依賴天然氣。新加坡擁有4家液化天然氣進口商,包括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蘭亭能源(Pavillion Energy)、勝科燃料(SemCorp)及殼牌(Shell)等。
七、    新加坡大士能源(Tuas Power)首席運營長黃浩明表示,盼上述中央採購機制能保留靈活以「保障雙方」,在確保長期天然氣供應穩定的同時,亦讓企業保有調度的空間。例如,業者無法一次下定整年需求,該機制須可讓其在必要時調動現貨。
八、    此外,顏金勇部長亦公布「氨氣(ammonia)設施項目」首階段遴選結果及下階段工作。共有6個財團通過第1回合遴選,星國政府將依照業者的發展提案計畫書選出一個主要業者,與其合作發展該氨氣設施,此係全球首幾個測試及使用氨氣燃料的商業項目之一,是新加坡尋求去碳可行性途徑的重要里程碑。
九、    氨氣是氫氣(hydrogen)的載體,技術上較其他載體成熟,並擁有成熟的全球供應鏈,具備直接發電或補給船隻燃料的潛能。新加坡已制定「全國氫氣策略」,盼於2050年能滿足全國約一半能源需求。擬建的氫氣設施須能以低碳或零碳氨氣作為燃料,使用燃氣渦輪機或聯合循環燃氣渦輪機(combined cycle gas turbine)生產55至65 MW電力,且須具備以「岸對船」及「船對船」方式為船隻添加燃料的能力,容量為每年至少10萬公噸氨氣。
十、    除了氫氣,新加坡亦刻正探討其他低碳能源選項,包括地熱能、生物燃料及核能。但顏金勇部長強調,星國尚未對採用核能做出任何決定。該國曾於2012年完成一項針對核能發電的「可行性前期(pre-feasibility)研究」,但基於核能發電科技仍存在風險,因此暫不考慮興建核電廠。即使如此,新加坡仍持續探索核能科技的可行性,因核能已變得更安全,在成本競爭力亦具潛力。
十一、    顏金勇部長指出,推動能源轉型,大量採用低碳能源,各國能源系統亦須隨之改變,因此提出3大政策改變:(1)須為整體能源價值鏈積極規劃及協調投資;(2)監管者須重新思考現有市場機制,確保業界尋求去碳的做法在商業上是可行的;(3)無論企業、家庭或個人,皆應思考如何改變本身的用電需求,因為電力供應不可能無止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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