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本(104)年9月10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C8421.19.00.00-4「其他離心分離機」1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8421.19.00.20-0「血液成分分離機」及CCC8421.19.00.99-6「其他離心分離機」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入規定。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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