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7年6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C2903.39.90.57-2「五氟丙烷」等6項貨品號列,另增列CCC2903.39.90.71-4「1,1,2,2,3-五氟丙烷(HFC-245ca)」等19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入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及「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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