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13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及自本(97)年3月5日起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2008/02/21
0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