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13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及自本(97)年3月5日起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2008/02/20
0
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公告自即日起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13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及自本(97)年3月5日起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公告自即日起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13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及自本(97)年3月5日起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公告自本(97)年5月20日起至本年8月19日止CCC 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9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及自本年6月5日起至本年9月4日止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公告自即日起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13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及自本(97)年3月5日起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公告自本(97)年5月20日起至本年8月19日止CCC 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9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及自本年6月5日起至本年9月4日止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公告修正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23項廢鋼、小鋼胚及鋼筋相關貨品之輸出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自即日起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8.40.21.10-1「其他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非捲盤狀,厚度4.75公厘及以上,但小於50公厘者」等7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並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公告自本(97)年9月5日起至本年12月4日止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7.11.00.11-1「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但大於0.12﹪,橫斷面為長方形(包括正方形),寬度200公厘及以上且小於厚度二倍者」等1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出),及CCC7213.10.00.00-7「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含壓痕、加肋形、溝槽形或其他軋製過程時變形者」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預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23項廢鋼、小鋼胚及鋼筋相關貨品之輸出規定。
公告自本(97)年8月20日起至明(98)年2月19日止CCC 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9項貨品及自本年9月2日起至本年12月1日止CCC7208.40.21.10-1「其他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非捲盤狀,厚度4.75公厘及以上,但小於50公厘者」等7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121」(由貿易局簽發輸出許可證),上述貨品均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內。
公告自即日起至本(九十三)年九月十日止,CCC七二○四、一○、○○、○○│八「鑄鐵廢料及碎屑」等四十項鋼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一二一」,並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