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刪除CCC7404.00.10.10-4「未夾雜被覆廢電線、電纜之銅及黃銅廢料及碎屑」及CCC7404.00.90.10-7「未夾雜被覆廢電線、電纜之其他銅廢料及碎屑」2號列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531」,並自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中刪除。

200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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