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來西亞智庫「社會經濟研究中心」調查顯示,約30%受訪企業不甚瞭解RCEP,致其使用率低

2024-04-22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章組長遠智

資料來源:星洲日報(李興裕 使用率低主因 30%受訪企業不瞭解RCEP)

李興裕 使用率低主因 30%受訪企業不瞭解RCEP

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簡稱中總)智庫「社會經濟研究中心」(SERC)執行董事李興裕於本(4)月16日出席「2024年發掘RCEP商機」研討會上指出,根據中總調查顯示,近三分之一受訪企業不甚瞭解「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部分受訪企業對如何享受RCEP優惠稅率的瞭解亦有限,是導致其使用率低之主因。

 

根據馬國投資、貿易暨工業部(MITI,簡稱投貿部)統計顯示,自2022年4月至2024年2月期間,該部已核發3,307張總值11億馬幣(約2.3億美元)之優惠原產地證明書(PCOs),僅占對RCEP市場總出口之0.07%,反映馬國企業對RCEP的低使用率。

 

中總於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30日期間進行前述調查,計收到156份回復,其中94.2%的受訪企業為微型及中小企業(MSMEs)。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有71.4%受訪企業認為「提供諮詢服務與支援」能有效提高RCEP的使用率,其次則是「由政府進行針對特定產業之宣導」(70.5%)及「由產業相關者進行交流與分享經驗」(67.6%)。

 

此外,52.4%受訪企業盼RCEP協定在貿易自由化及關稅減讓上更近一步,使其與現存的其他自由貿易協定(FTA)中更具優勢,以吸引更多企業使用。

 

另一方面,中國建議馬國透過四項措施推廣RCEP:(一)透過優化資源配置,釋放經濟活力;透過關稅減讓、減少技術性貿易障礙、促進貿易便捷化、提高貿易政策透明度等措施,給參與企業帶來好處;(二)增強區域互補性,深化產業轉型。馬國十大進出口商品以中介產品為主,東協更是中國中介產品之主要貿易夥伴,東協國家可充分利用RCEP原產地規則及其比較優勢,深化區域產業鏈、供應鏈融合發展,實現產業轉型升級;(三)造福人民,提升企業競爭力。RCEP亦和中國與其他成員國已生效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相結合,為企業獲益創造良好經商條件;(四)實踐多邊主義,推動開放進程。RCEP現有15個成員國均做出較東協─中國自由貿易區(ACFTA)更高級別的服務貿易承諾。目前RCEP在馬國的使用率偏低,儘管近70%在馬國的中資企業對RCEP有基本瞭解,但實際使用相關規則的企業僅有約20%。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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