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貿工部投資署(BOI)公布CREATE之資本設備進口免稅指導原則

2023-07-14 台北駐菲律賓經濟文化代表處經濟組 荀組長玉蓉

BOI於本(112)年7月13日公布第2023-004號通告(如附件),詳細說明在企業復甦稅務優惠法(CREATE)下,於該署之登記企業(RBE)(註:包括出口企業及國內市場企業2種)進口資本設備、原物料、備料及零配件時,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免徵進口關稅或加值稅。

該通告說明免徵進口關稅條件為自國外進口上述品項係直接且專門用於RBE登記項目或活動,或是品項為RBE直接且合理所需,並為專門用於登記項目或活動之直接成本,或是擬進口品項在國內無充足供給量或合理價格,在該情況下RBE進口前需先自BOI法規服務處取得非當地可取得證明書(CNLA),此外該署強調進口前RBE需先自該署取得進口授權證書(CAI)以核准。加值稅豁免條件僅適用於進口品項直接且專門使用於登記出口企業之登記項目或活動。

BOI進一步說明倘自進口日起5年內,RBE有意銷售、轉讓或處置當初獲免稅之品項,應先取得BOI之核准,並依據該品項淨帳面價值計算並支付應繳納之進口關稅。另倘免稅品項用於任何非登記之項目或活動,RBE應先取得BOI核准,並以使用於非登記項目或活動之比率支付相對應之應付進口關稅。

有關免稅申請文件部分,RBE需提供經公證之CAI以及供應商之發票或報價單,此外若進口品項為原物料,BOI或將要求RBE提供每項登記品項經菲國科技部轄下之產業科技發展局所認證之製造成分。CAI禁止轉讓且核發日起1年內有效,如在效期內未使用,應於效期屆滿後15日內繳還B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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