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進口特定紡織品之產地標示規定」(如附件),並自112年6月23日生效。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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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五),如屬人用藥品,應自行依照輸入規定代號「501」、「503」或「505」之規定辦理。
公告自111年4月15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六,有關輸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時應自行報明頻率,並依照輸入規定代號「602」之規定辦理。
公告自112年5月1日起CCC3824.99.33.00-1「石棉熱浸塗料」等28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562」,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及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十六)。
公告自110年1月1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增列輸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限制輸入之含汞產品,應於進口前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核發之同意文件。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0301.92.10.10-1「活鰻(白鰻)」等62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465」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