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我國參與WTO第11屆部長會議(MC11)周邊活動情形
內容:
本屆部長會議期間,我國除了出席大會、非正式會議,並參與相關周邊活動等,透過議題結盟方式與主要國家共同營造有利業者參與國際貿易的環境:
1. 參與連署女性經濟賦權宣言(如附件1):
(1) 本項倡議由加拿大提倡,包含我國在內的118個WTO會員及觀察員參與連署,目的在於移除障礙,促進女性經濟賦權。
(2) 連署會員須提供一則贈語,我國提供「The
more women participate, the higher the economy grows; therefore, I support the
Declaration on Woman & Trade」,以共同推廣貿易與女性經濟賦權的重要性。
2. 參與擴大微中小型企業參與貿易討論,並於會後發表共同聲明(WT/MIN(17)/58,如附件2):
(1) 由提案協調國智利主持,已經有80餘會員支持,計我國等16國發言支持建立全新的工作計畫推案,協助微中小型企業(MSME)更多參與全球貿易。
(2) 會員呼籲應該於MC11期間由部長級官員討論此議題,並建議採認集團於MC11開會前就連署的聲明。
3. 參與促進永續發展之削減化石燃料補貼之提案,並參加其舉行之記者會(WT/MIN(17)/54,附件3):
(1) 我國參與紐西蘭倡議成立化石燃料補貼改革之友(Friends
of Fossil Fuel Subsidies Reform)發表部長宣言,共有包括我國在內的紐西蘭、挪威、瑞士、哥斯大黎加等12個會員參與連署。
(2) 我國於會中發表演講說明支持宣言內容,另並強調我國已規劃提高再生能源發電佔比,從過去的3~4%提升至2025年的20~25%,並將全力發展離岸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再生能源先進技術。
4. 參加電子商務倡議提案,並於會後發表共同聲明(WT/MIN(17)/60,如附件4):
(1) 本項倡議由新加坡、澳洲及日本所提出,獲包括我國在內的70餘會員支持,共同宣布將開始就電子商務議題進行討論。
(2) 我國發言指出,數位經濟已經是全球經濟發展的趨勢,對於提升各行業的競爭力及創造新的商業機會,都有很重要的角色。我國重視電子商務發展所帶來的機會,除倡議資訊流通、減少貿易障礙外,同時也要重視隱私、消費者保護,並呼籲WTO要能回應數位經濟時代的需要。
5. 參加服務業國內規章倡議提案,並於會後發表共同聲明(WT/MIN(17)/61,如附件5):本項議題由歐盟與澳洲倡議,計有我國在內等約60會員連署,目的在肯定國內規章之友之努力及國內規章談判之重要性,並呼籲會員在MC11結束後儘速推動重啟談判。